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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维护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合法权益重要指示精神,认真执行部省在交通运输领域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清单和告知承诺制,大力推行轻微违法免于处罚模式,以柔性执法方式向相对人释放温情与善意,避免和减少执法机构与相对人之间的矛盾,群众满意度得到明显提升,彰显交通执法为民服务真情所在。
狠抓政策保障。通过多次专题会、办公会等形式就政策贯彻执行与部省精神保持一致,法制人员、执法骨干就政策适用情形、办理流程积极开展研讨,梳理制定柔性执法清单,与黄山市司法局积极对接,共同谋划,为有效保障政策实施奠定基础。
狠抓宣传发动。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及《通知》精神进行学习贯彻;深入辖区企业、客运场站、货运集散地,边开展行政执法检查,边加强宣传教育,开展普法送法下乡、进企业、进校园121(场)次;走进黄山交通旅游广播电台直播间宣传法律法规政策。诠释轻微违法免于处罚政策。
狠抓实践运用。结合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要求,始终坚持“依法监管、教育引导、过罚相当、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从线索核查到立案审批,从调查取证到案件办结,严格规范适用程序,准确把握适用范围,以达到“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发展”的执法目的。目前,共办理6起轻微违法免于处罚案件。其中涉及在船工作期间未携带有效证件2件、未按规定开展自查1件、占用公路2件,移动公路附属设施1件;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68次;帮助企业信用修复108条;受理12328、12345电话投诉404件,限时办结率100%,满意率100%。执法权威和公信力明显加强,锦旗、表扬信不断褒扬。
该支队推行轻微免罚久发力,把轻微违法免于处罚作为提升行政执法能力的重要措施,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广泛开展说理式执法,促进执法理念和执法方式的变革,着力维护市场公平秩序,切实保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努力打造人民满意的交通执法队伍。
编辑:姚敏